法院起诉期间,债务人死亡怎么办?广州讨债公司王总团队案例:江西张某于2018开始在广州承包工程项目。张某为宋某垫付了土地承包款三百万元,宋某法人也出具了收款收据。2018年8月20日,张某向宋某出具欠据一张,写明欠三百万元。后张某返还一百万元,余欠二百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2019年4月28日,张某诉至法院。但在2019年5月7日,在诉讼期间,张某病故,该债权还用不用张某还?
广州收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故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欠款给法定继承人。
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提醒]债权人死亡由继承人继承债权。而对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其实民间借贷纠纷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欠钱不还,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注重证据,毕竟是空口无凭,当白纸黑字的借条存在时,如果借债人不按借据约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对付上述类型欠债人的最有力的武器。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时候,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诉讼费、公证费等费用,为此,法宝基金首创零费用的风险代理模式,也就是说不用花钱,免费帮你打官司,而且还是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帮你做这件事,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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