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怎么写,没有欠条如何要回欠款
欠条怎么写,没有欠条如何要回欠款,深圳要债公司教你怎么写欠条,借条的区别,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借条、欠条和收据的书写,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由于格式、内容、期限无法明确,则不利于自己的主张。
接下来专业清债公司小编教你欠条怎么写!
1、格式应规范、清晰。
建议使用欠条、收条等字据的规范格式。
一个完整的欠条主要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五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正规制作、填充式的字据(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
2、形式注意事项。
书写字据,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蓝黑墨水,黑色水笔亦可。
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亦可能为别有用心者利用化学制剂涂改制造良机。
3、标的物应写清楚。
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楚金额、数量,最好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涂改和伪造。是财,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有小写而没有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数字前头有空格,小数点位置不准确等,这些都便于持据人添加数字或修改,进而引发纠纷。
如”货款计拾捌万人民币(180000万元)”,此为常见之失误,笔者已见过多次;阿拉伯数字末尾加个零,数额会骤然巨变。
4、内容表述要清晰。
语句不可大意,顺序不能颠倒,”借到张三”与”张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别;不要将”欠条”与”收条”相互改制,相关涂抹会为纠纷埋下伏笔;不要把”欠条”变为”借条”,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条”而非公司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此,一字之差,劳资纠纷瞬间转变成民事借贷纠纷,民工对于企业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便难以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申诉,只能向法院起诉。
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等,虽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极容易颠倒是非。如借条一份:”霍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
5、签名盖章不可小视。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农村习惯于盖章。
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聪明的张作霖在当年与日本人签订协议时,便盖章而不签名,其意在于为后来不认账打下基础。
章谁都能刻,但字迹却是各具特色。香港人习惯以一个英文字母代替签名,笔者常见港人签名皆龙飞凤舞,一个字母拐几弯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护,在内地与香港人商业往来时,最好让其签全名,免得让法官难断是非。
单位应注明单位名称,最好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亦可,若为其他人,应有授权委托书。
单位印鉴应当规范,字据上最好加盖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盖”某公司行政专用章”、”收欠款专用章”、”仓库专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当。若单位拒绝承认拥有那些部门章、小章,事实难以澄清。
个人、单位应写全称,而不宜用简写、代号、化名。如”今欠司马先生货款2000元”中”司马先生”指称不明;如”今欠海尔公司材料款38万元”中的”海尔公司”指称不明,就笔者了解,郑州亦有一家海尔公司。
签字、盖章要各方当事人皆在现场,以防被人冒充、替换。
6、时间应写清。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出具字据的时间,都应当清晰、明了。不写日期的字据一旦发生纠纷,事实真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对约定有履行义务期限的字据,要在应履行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若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而不写明利息。若要计算利息,应当写明利息标准,否则,在诉至法院后,将视为未对利息加以约定。
《合同法》第2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产生纠纷。如张大民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分,8个月内还清”。
借钱是事实,但约定利息是每月2分钱,还是月利率2分,难以说清。此种情况,已有判例,认定为约定不明,为公平起见,王麻子得到张大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将2分利率写成2分利息,或写成0.2分利息,或写成0.2%利息,都是不恰当的。
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万”表示。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时候,文字表述均应用”利率”,银行放贷利率通常按月计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欠条”的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权利义务关系将不为法院确认;赌债、婚姻、感情之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应为无效;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就不要借款给对方,否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8、要妥善保存字据。
注意保存完整欠条,缺角欠条,证据效力会有所减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意保全证据,一般情况下要保存好字据复印件。
若对方骗取字据后,立即销毁会导致事实难以说清的结局。如遇对方抢夺或者暴力抢夺字据,而后将其撕毁,以达到不履行债务之目的,涉嫌抢夺罪、抢劫罪。偷窃欠条,亦可能涉嫌盗窃罪。
9、商业交往特别注意。
业务往来手续不清,易起事端,常见情况是,对方未付钱,己方无完善字据,亦无其他价目表或者价格清单。每批货物交付后,应当立即填写《送货单》、《进料验收单》等字据,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送了货物后,应当即时结算,在把所有款项算清后,应当尽快制作结账单,当场不能给付的,结账手续做完后,要立新的字据,此时,切记要将结账前发生的收条、欠条、收据予以收回,一时不能收回的,结账单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条子均作废。”
10、善后处理。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如对方称一时找不到欠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这样才不会给日后留下隐患。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相关字据或者销毁,或者存档。
欠条怎么写,没有欠条怎样要回欠款!
“借贷”因为都是比较熟悉或者朋友介绍更有着是收取高额或相等的利息,朋友亲戚之间的借贷有的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对方写下借据或是欠条之类的书面文字的证据,深圳追债公司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在要钱或是要债的过程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借了自己的钱,自己的利益就会遭受了不可预计的损失!
像这样的情况用该如何呢? 有这样的一个例子!在深圳做五金生意的老张借款给自己的表弟,由于表弟说家里装修房子资金不够想从老张这里借款二十万,由于是亲戚关系老张也就不好意思说让表弟写下欠条这些?
可是表弟借款以后迟迟不还款,无奈之下老张找表弟要钱,可是表弟愣是说没有欠老张钱?
原因是表弟借款以后并没有装修房子而是拿着钱赌博去了,由于把钱输完了不敢告诉家人,所以一直没有说过找老张借钱的事,这才说没有接过老张的钱,老张看表弟这样就想着把表弟告上法院,可是咨询过律师以后律师说让老张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表弟借款的事情,老张说当时表弟说用钱,自己就去银行取款二十万现金给的表弟,当时也没有写下借据啊。
由于当时老张碍于情面没有留下证据证明表弟借款,律师就告诉老郑这样的官司是很难打赢的,以至于到现在老郑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挽回,到现在两家亲戚一直无法得到好转。
像这样的案例在生活中是比比皆是,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是好呢?
首先在没有写下借据 欠条等情况的时候,首先不要着急,也不能心里想着没有欠条借据这些证明文件,就急着说让对方打欠条或是逼迫对方还款,一旦对方知道你手里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借款,难免会耍赖皮不还款吗,这样就是告到法院一样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深圳清债公司给大家支招,先找到借款人一平常心找到欠债人,像平常一样和和气气,唠唠家常以消除欠债人以为你是来要钱的戒心,等到欠债人没有了过多的防备之心以后告诉欠债人现在没钱还不急,慢慢有钱时再还也不迟,只是这个时间需要写下还款计划,让对方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还款,棘突时间让欠债人自己衡量,这样欠债人会认为也是啊人家债务人都说了让自己按照自己的时间来还款,自己还能怎么说呢,一般都会写下还款计划书了,像这样的还款计划书是一样可以起到法律效益的。
深圳收数公司支招另外一记。 另外的计策就是找证人及录音,首先证人和债权人及债务人三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存在,这样才可以达到证人的存在是无害的。 再有就是录音录像提取证据,录音录像提取证据可以证明借贷所照成的事实存在。 如果有了录音录像以上证据,足以形成证据链以证明欠债人所欠款项的事实!
但是录音录像还是需要注意事项;
1、被录音录像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录音录像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录音录像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
4、录音录像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因此录音时讲话的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
6、录音录像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因为法院或者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
7、录音录像可以公证。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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